《新闻界》
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新闻界在未成年人保护领
文章目录
一、我国新闻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息息相关
(一)关心未成年人保护,源于新闻工作的职责与使命。
(二)新闻界始终关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。
(三)新时代赋予新闻界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更重要责任。
二、新闻界对于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义务
(一)提供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精神文化产品。
(二)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宣传推广和舆论监督。
(三)对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文化产品负有提醒义务。
(四)严格遵守关于未成年人商业广告的限制性规定。
(五)严格遵守禁止性义务。
三、新闻界对于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义务
(一)网络素养宣传教育等六项网络保护义务的确立。
(二)防止网络沉迷的义务。
(三)制止网络侵害的义务。
(四)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。
文章摘要:本文从新闻工作职责使命、新闻界始终关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、新时代赋予新闻界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更重要责任三个方面,论述了新闻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系;并立足未成年人保护法,深入分析归纳了新闻界的五项社会保护义务、四项网络保护义务,探讨了新闻界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地位和作用,提出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普法宣传、倡导未成年人网络媒介素养教育、开拓网络传播的职业伦理教育、推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各种公益平台等建议。
文章关键词:
论文DOI:10.16775/j.cnki.10-1285/d.2021.09.006
论文分类号:D922.183;G219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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